Warning: session_start() [function.session-start]: open(D:/wwwroot/scinlaw/wwwroot/admin/session\sess_rcsc6rg8a9ul5krud7f2pfvkm0,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D:\wwwroot\scinlaw\wwwroot\include\init.php on line 29
 成都最大宗代理纠纷 律师索要327万代理费-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
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 2024年04月25日  下午14:23  星期四
公告通知:
  • 成都法律咨询、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成都工伤赔偿律师、成都婚姻律师、成都刑事律师热烈祝贺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官网改版升级
  • 成都法律咨询、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成都工伤赔偿律师、成都婚姻律师、成都刑事律师2014年五一放假通知
  • 成都法律咨询、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成都工伤赔偿律师、成都婚姻律师、成都刑事律师热烈祝贺本所杨力律师受邀参加北大培训
  • 成都法律咨询、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成都工伤赔偿律师、成都婚姻律师、成都刑事律师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驻成都高新区技术...
成都律师|四川律师|成都著名律师|成都刑事律师|成都知名律师|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成都工程律师|成都离婚律师|四川律师事务所|四川刑事律师|成都婚姻律师|成都劳动纠纷律师|四川刑事辩护律师|成都经济纠纷律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成都工伤事故律师|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成都医疗事故律师|成都公司法律顾问|成都公司律师|公司合并与分立|破产清算与重整|土地与不动产流转|尽职调查与专项意见|成都老年人维权

您的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诉讼业务> 成都经济合同律师
成都经济合同律师

成都最大宗代理纠纷 律师索要327万代理费

日期:2014-09-23 10:32:42 分类:[成都经济合同律师] 来源:http://news.163.com/09/0619/16/5C6ECBGM000120GR.html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本站管理员会及时删除 阅读:2063次

四川在线6月19日报道 一场打了十年、涉及金额近千万的经济纠纷官司终于赢了,可是忙活了四年的律师却拿不到代理费。日前,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四川广夏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夏公司)支付高达327万余元的律师费。

今(19)日记者获悉,6月16日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广夏公司十日内给付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费160余万元。

打赢千万经济官司 律师被拖欠天价代理费

1999年,广夏公司和成都导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岷江通用电力有限公司等产生合同纠纷,经成都中院一审和四川省高院二审后,导江电力不满判决,申请再审。2003年,该案被发回成都中院重新审理。

2004年8月,广夏公司委托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该所律师欧阳九和喻朝勇具体承办该案。经过约三年的诉讼努力,2007年6月,成都中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导江电力和岷江通用侵犯了广夏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判决两公司连带返还广夏公司投资财产860余万元,并赔偿广夏公司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判决后,该案又被提请上诉,四川省高院于2008年9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进入到执行阶段,已经执行500万元。

打赢了近千万的官司,可是英济律师事务所却拿不到代理费。据律师欧阳九介绍,根据合同及协议,委托阶段为一审、二审及执行阶段,委托形式为风险代理。从接受该案到2007年6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的近四年时间里,欧阳九等全程参与了诉前财产保全、多次庭前证据交换,多次庭审等诉讼程序。

“我们付出了巨大劳动,使得广夏公司的请求在一审得到了支持。”欧阳九介绍说,直到2008年3月,他接到二审法院通知,才得知广夏公司委托了他人作二审代理。

为此,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要求广夏公司支付327万余元的律师费。

“2005年解除了委托合同 超过了仲裁时限”

“2005年12月28日,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单方解除了委托合同。”广夏公司法律顾问向成都仲裁委员会辩称,英济律师事务的仲裁请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广夏公司称,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从解除合同的2005年12月算起,提出仲裁的终止时间为2007年12月,而英济律师事务所提出仲裁的最早时间是2008年5月,所以已经超过了请求仲裁的时限。

就此,欧阳九律师则认为,虽然2005年双方确实解除了委托合同,但是在2006年3月,他和广夏公司又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恢复了其代理律师身份。

“那是对欧阳九个人的授权行为,并非与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恢复了原委托代理合同。”对于广夏公司方面的辩称,欧阳九律师19日向记者表示,根据律师法,律师是不能以个人名义签订任何代理合同的,只能依靠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双方是代理关系 裁定广夏支付160余万律师费

“虽然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期间,双方曾发生了解除风波,但事实证明从2006年3月6日后,双方又恢复了代理关系。”成都仲裁委员会认为,2005年12月,英济律师事务所向广夏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抄送了成都中院,2006年3月6日又致函成都中院撤销《通知》。成都中院开庭通知、开庭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资料均可证明,成都中院对欧阳九、喻朝勇的诉讼代理人身份始终是认可的。

成仲裁委员会还认为,在解除风波发生后,广夏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的陈德根曾多次分别与欧阳九、喻朝勇共同出庭,携手诉讼。如果陈德根当庭对欧阳九、喻朝勇二人的代理人身份提出异议,后者不可能继续参加诉讼,可见陈德根对二人的代理人身份在当时是认可的。

为此,6月26日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四川广夏建设有限公司十日内给付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费1626374.89元。

寻找专业成都律师 成都律师事务所
就到四川印诺律师事务所
我所拥有专业的成都律师团队
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