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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离婚律师
亲侄女竟变“小三” 女子愤而起诉离婚获多分财产
日期:2014-04-22 15:23:55 分类:[四川成都离婚律师] 来源:http://politics.scdaily.cn/gdbb/content/2014-04/04/content_7390758.htm?node=4726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管 阅读:2301次
因怀孕不适,东莞清溪的王女士住院安胎准备迎接第三个孩子的降生,没想到丈夫却在此时和她的亲侄女“勾搭”在一起,还生下小孩……
昨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通过调查离婚案件发现,6%的离婚案件涉及第三者问题,男方“出轨”已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对此,该院提示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要注意利用合法手段对另一方的过错行为进行举证,以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多分夫妻财产或得到合理赔偿,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三”成破坏婚姻关系“重要杀手”
据统计,东莞市第三法院2013年共审理离婚案件316宗,其中20宗当事人明确表示涉及第三者问题,比例达6%。除了夫妻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沉迷赌博、吸毒等原因,第三者问题已成为破坏婚姻关系的“重要杀手”。
该院调研发现,涉及“小三”问题的20宗离婚案件中,其中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出轨”的一方无一例外均为男方。
第二个特点是,另一方长期哑忍。在发现丈夫出轨后,许多女性虽最初极力劝阻,但丈夫或无动于衷或短暂悔过后恢复“本性”,女方考虑到家庭和孩子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时间忍受丈夫同时有“两个家”,最后综合其他原因才导致离婚。
该类案件往往还产生了严重后果。东莞第三法院法官表示,在这类离婚案件中,不少女性表示丈夫长期与婚外异性非法同居并且生育有小孩,两人与一般夫妻无异。
除此之外,举证难也是该类案件的显著特点。
“一些女性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意识薄弱,无法举证男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只凭自己单方面陈述,难以让法庭采信,导致难以获得赔偿。”法官说。
●案例
幸福婚姻遭亲侄女插足
女子起诉离婚获多分财产
东莞清溪的王女士和丈夫聂某于1997年1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儿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06年,王女士再度怀孕,因身体不适经常大出血,需要住院安胎。在这过程中,王女士发现丈夫竟跟她亲侄女发生婚外情,一直在外非法同居且已生育一个小孩。虽然气愤,但为了孩子,王女士多次苦劝两人分开,丈夫不但无动于衷,还发展到对其拳脚相向。
2010年9月,王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聂某承诺痛改前非,并和王女士签订了协议,最终双方和好。可好景不长,聂某又开始打骂王女士,且仍和其侄女保持同居关系。王女士忍无可忍,再次起诉离婚。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二人离婚。王女士主张聂某在外包养王某且生育有小孩,并提供了相片、保证书予以证明。从相片可见,聂某确与王某有较亲密的合影,且其也在庭审时承认曾有婚外情。结合保证书中的内容“聂某保证不再与王某有任何联系和往来,更不能与私生女相认”,法院采信王女士主张,对王女士要求聂某赔偿5万元予以支持。另外,判决双方各享有经营公司股权的50%,名下房屋、汽车归王女士所有。
法院建议:
无过错方要加强举证
针对以上问题,法院建议夫妻应共同营造美满和谐的家庭生活。法官分析说,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因为生活琐事、相处等问题发生争吵后,应注意沟通交流,努力寻求解决办法,不应一味埋怨或推卸责任,更不可以夫妻矛盾为借口发生婚外恋。同时,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还将可能构成重婚罪。
其次,无过错方要加强举证。若夫妻关系因第三者问题选择离婚,无过错方要注意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另一方存在婚外情的证据,以为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方面争取多分或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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